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jù)國務院、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單獨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yè)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經批準,我院繼續(xù)開展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積極進行改革探索,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適合自身培養(yǎng)模式并熱愛高職教育的優(yōu)質生源,進一步推進“文化素質+職業(yè)技能”考核評價方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qū)仙人路一段32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三章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九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條 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3.專業(yè)報考條件
(1)“工業(yè)分析技術”和“建筑材料工程技術”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材料類”考生。
(2)“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旅游服務一類”考生。
(3)“機械設計與制造”和“數(shù)控技術”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加工制造類”考生。
(4)“動漫制作技術”和“軟件技術”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信息技術一類”考生。
(5)“建筑工程技術”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土木水利類”考生。
(6)“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yè)招收對口高職“信息技術二類”考生。
(7)“產品藝術設計”和“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yè)招收“美術與設計類”考生,考生須參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與設計類招生專業(yè)考試,且成績達到??剖】鼐€及以上。
(8)其余專業(yè)各類考生(包括特長生)均可報考。
4.特長生滿足本條1、2款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其中一個條件方能報考。
(1)聲樂、器樂、舞蹈其中一項獲得業(yè)余七級及以上等級證書。
(2)籃球要求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獲得“國家籃球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不受身高限制。
(3)足球(限女生)參加過縣級及以上比賽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yè)、計劃及收費標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考生類別 |
計劃(名) |
學費 (元/生?年) |
考核辦法 |
01 |
工業(yè)分析技術 |
材料類 |
55 |
41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2 |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
材料類 |
55 |
41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3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55 |
37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4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55 |
37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5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加工制造類 |
55 |
41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6 |
數(shù)控技術 |
加工制造類 |
55 |
41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7 |
動漫制作技術 |
信息技術一類 |
55 |
66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8 |
軟件技術 |
信息技術一類 |
55 |
66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09 |
建筑工程技術 |
土木水利類 |
55 |
55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10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信息技術二類 |
55 |
41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11 |
產品藝術設計 |
美術與設計類 |
35 |
60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12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美術與設計類 |
35 |
6000 |
文化考試+技能考試 |
13 |
材料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4 |
復合材料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3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5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3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6 |
應用化工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3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7 |
電子商務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8 |
市場營銷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19 |
統(tǒng)計與會計核算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0 |
物流管理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2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2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3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2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4 |
計算機網(wǎng)絡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2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5 |
數(shù)字媒體應用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6 |
物聯(lián)網(wǎng)應用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2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7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55 |
55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8 |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55 |
55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29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6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0 |
文秘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6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1 |
應用英語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30 |
37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5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3 |
發(fā)電廠及電力系統(tǒng)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3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5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5 |
汽車電子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2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6 |
通信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7 |
印刷媒體技術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50 |
4100 |
文化考試+綜合測試 |
38 |
特長生 |
文理科/對口高職 |
40 |
按錄取專業(yè)收費 |
文化考試+特長測試 |
合計 |
1600 |
|
|
第五章 報名和審核
第十二條 報名
1.報名方式:網(wǎng)上報名。
2.報名網(wǎng)址:http://zsc.mypt.edu.cn/(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
3.報名時間:2017年3月1日8:30~3月14日24:00。
4.志愿填報:每位考生限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
5.報名流程
(1)考生本人首次登錄《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需先注冊用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2)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報名系統(tǒng)。
(3)考生根據(jù)高考報名的類別在“文史”、“藝術”、“體育”、“對口職教高職”和“理工”選項中選報一項。
(4)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基本信息(特別是考生高考報名號和有效身份證號),并上傳近期50k以下的電子版(jpg格式)證件照(如上傳照片有誤或其他問題,請瀏覽單獨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頁的“2017年單獨招生網(wǎng)上報名須知”)。
(5)參加特長測試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準確填報一項特長測試項目(其中,體育特長考生在籃球、足球選項中填報一項;藝術特長考生在聲樂、器樂和舞蹈選項中填報一項)。
(6)考生信息填寫完畢并檢查無誤后提交信息,然后打印《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并經考生畢業(yè)學校有關負責人或學生家長簽署意見。
第十三條 審核和收費
1.審核:學院于3月15日~3月17日審核考生資格,3月18日在“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系統(tǒng)”內公布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
2.收費:考試報名費為130元/生。繳費時間3月19日-3月21日,考生須在網(wǎng)上繳費,繳費前認真閱讀網(wǎng)上繳費須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繳費完成的考生于3月22日17:00后在網(wǎng)上打印《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
第六章 辦理考試手續(xù)
第十四條 考生于3月23日8:30~3月24日17:00到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辦理考試手續(xù),具體事項為:
1.提交材料
(1)《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表》。
(2)報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yè)(產品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考生本人的四川省2017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yè)考試成績單。
(3)籃球、足球考生由學校、縣級教育體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蓋章)參加比賽的證明材料。
(4)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有以下幾種:
◎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市級及以上組織的各種知識或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三名)榮譽證書。
◎高中(或中職)階段被評為市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
◎高中(或中職)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xiàn),獲市級以上榮譽證書。
◎在音樂、舞蹈、體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長的獲獎證書或資質證書。
2.免試
(1)參加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yè)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請,由學校核準、認定合格者可免試錄入相關專業(yè)。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yè)學??己斯荆⒃诮逃扛呖计脚_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試錄取。
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1)或(2)的考生均須在我院單招報名截止前向學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3.參加特長測試的考生須在招生(就業(yè))處簽訂協(xié)議,保證錄取后參加學院的藝術團或運動隊,并服務兩年。
考生必須按時辦理所有考試手續(xù)后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
第七章 考核辦法
第十五條 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jiān)督下,學院采取“文化考試+技能考試或綜合測試或特長測試”的考核評價方式。
1.文化考試
(1)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2)考試時間:150分鐘。
(3)考試對象:所有考生。
(4)考試內容及分值:語文(100分)、數(shù)學(100分)、英語(100分)三科合卷考試,總分300分。
(5)文化考試試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分別按《普通高中考試大綱》和《對口高職考試大綱》要求命題。
2.技能考試
(1)考試形式:抽簽排序實作。
(2)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在各專業(yè)技能考試方案中公布。
(3)考試對象:報考“工業(yè)分析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機械設計與制造”、“數(shù)控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yè)的所有考生。
(4)考試內容及分值:測試內容為考生所報考專業(yè)對口高職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內容(詳見我院各專業(yè)《2017年單獨招生技能考試方案》),總分180分。
(5)報考“產品藝術設計”和“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yè)的考生不參加技能考試,以“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美術與設計類招生專業(yè)考試”成績作為技能考試成績。
3.綜合測試
(1)測試形式:抽簽面試。
(2)測試時間:10分鐘。
(3)測試對象:除報考“工業(yè)分析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機械設計與制造”、“數(shù)控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產品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yè)和“特長生”以外的考生。
(4)測試內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學生思維辨別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識等,總分120分。
4.特長測試
(1)測試形式:抽簽排序考核。
(2)測試地點及時間:根據(jù)特長項目現(xiàn)場確定。
(3)測試對象:報考藝術或體育特長的所有考生。
(4)測試內容及分值:①體育特長測試內容:根據(jù)體育特長考生所報特長項目分別進行“籃球”和“足球”項目測試,總分180分。②藝術特長測試內容:根據(jù)藝術特長考生所報特長項目分別進行“聲樂”、“器樂”和“舞蹈”等項目測試,總分180分。報考器樂考生請自備樂器,報考舞蹈考生請自備道具。
5.測試時間地點
文化考試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綜合測試、技能考試及特長測試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下午13:00開始,結束時間詳見《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
測試地點: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
6.注意事項
(1)考生須仔細閱讀《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宜。
(2)考生須嚴格遵守《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守則》,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及相關規(guī)定物品進入考場考試,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第八章 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
1.考生的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
3.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工業(yè)分析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機械設計與制造”、“數(shù)控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產品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yè)的考生考試總成績?yōu)椋?ldquo;文化考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
(2)報考其它專業(yè)的考生考試總成績?yōu)椋?ldquo;文化考試成績×60%+綜合測試成績”。
4.學院以各專業(yè)參考人數(shù)中“文理科”與“對口高職”考生比例及招生計劃確定兩類考生錄取人數(shù),并依據(jù)考試總成績劃定錄取分數(shù)線。
5.所有考生按照專業(yè)志愿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額滿為止;特長生錄取數(shù)不占相應專業(yè)計劃。
6.具備免試錄取條件并辦理免試手續(xù)的考生可免試,按專業(yè)志愿錄取(占相應專業(yè)計劃)。
7.“特長生”將以文化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按照特長項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8.所有專業(yè)參考人數(shù)未達到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將按實際參考人數(shù)的85%錄取。
9.按上述第十四條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經審核確認后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10.各專業(yè)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站公示七日,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確認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然后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九章 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日程安排
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時 間 |
事 項 |
3月1日8:30~3月14日24:00 |
考生網(wǎng)上報名。 |
3月15日~3月17日 |
審核考生資格。 |
3月18日~3月21日 |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審核通過,通過審核的考生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30元。 |
3月22日17:00以后 |
考生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
3月23日8:30~3月24日17:00 |
考生到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辦理考試手續(xù)。 |
3月25日 |
上午:9:00~11:30,文化基礎知識考核; 下午:13:00~,綜合素質考核、職業(yè)技能考核和特長測試。 |
3月30日 |
公布成績,考生在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站查詢成績。 |
3月31日9:00~17:00 |
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在學院監(jiān)審處(行政樓412室)登記查詢,逾期不再辦理。 |
4月1日~4月7日 |
公示各專業(yè)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名單。 |
4月8日8:30~4月9日17:00 |
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必須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在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行政樓207)簽署放棄本次錄取資格的書面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辦理本次放棄錄取資格手續(xù)的考生視為同意學院錄取意見。 |
4月12日 |
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 |
4月底 |
寄發(fā)錄取通知書,新生按通知書上規(guī)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 |
第十章 相關規(guī)定及其他
第十七條 相關規(guī)定
1.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參加學院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新生與普通高考、對口高職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學?;蚱渌鼘I(yè)。
3.學費、住宿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四川省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新生注冊和復查
1.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報到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院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情節(jié)嚴重者將移交有關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九條 獎助學政策
1.獎學政策:成績優(yōu)異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以及各種單項獎勵,按照相關規(guī)定評定和獎勵。
2.助學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銀行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特困補助和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二十條 監(jiān)督機制
1.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在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jiān)督。
2.學院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公開。
第二十一條 附則
1.學院未委托任何機構、中介進行招生,也未舉辦任何形式培訓班。
2.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二十二條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綿陽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學院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qū)仙人路一段32號
郵政編碼:621000
招生咨詢電話:0816- 2202104 2202113
監(jiān)督電話:0816-2202257
學院網(wǎng)址:http://www.mypt.edu.cn
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c.mypt.edu.cn